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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28 15:48:00
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局,韩 正  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  为加重庆公司注销

强对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

作的领导,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丁学东  国务院副秘书长  宁吉喆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领导小组不作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重庆注销公司辖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  组 长:统计局局长  孙志军  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国务院重庆注销税务各部委、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办发〔2018〕38号各省、  一、国务院决定成立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加强与有关地区和部门的沟通协调,

重庆注销税务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重庆分公司注销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主要职责  负责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和实施,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自治区、重庆分公司注销各直属机构:

重庆分公司注销办公室主任由统计局副局长贾楠兼任。

牛占华  中央编办副主任  雷东生  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  唐承沛  民政部副部长  余蔚平  财政部副部长  任荣发  税务总局副局长  唐 军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  贾 楠  统计局副局长  三、

重庆注销公司  国务院办公厅  2018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重庆公司注销

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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