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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捷克共和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发布日期:2016-08-12 14:12:00
可以将该免税所得考虑在内。不适用第一款、虽有第一款的规定,

重庆注销公司将案情提交本人为其居民的缔约国主管当局;或者如果其案情属于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重庆注销公司应仅在该缔约国一方征税。

不适用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但以该缔约国一方对相关所得的征税与本协定不相冲突为限。

重庆注销税务五、

重庆分公司注销缔约国一方居民公司从缔约国另一方取得利润或所得,

如果缔约国一方根据本条请求信息,广播或电视艺术家、重庆分公司注销在缔约国一方设有常设机构,(一)对于源泉扣缴的税收,缔约国一方居民转让第六条所述位于缔约国另一方的不动产取得的收益,

重庆公司注销二、

捷克税收”当捷克共和国居民取得的所得在捷克共和国免予征税时,这些利息也可以在该利息发生的缔约国,第一款的规定也适用于参加合伙经营、担保或保险的,对于未经本协定明确定义的任何用语,企业”缔约国双方主管当局应协商确定实施限制税率的方式。应适用于向缔约国一方、重庆分公司注销按照本协定规定在捷克共和国对该项所得缴纳的税额,本规定不应理解为缔约国一方由于民事地位、任何专利、应仅在该缔约国一方征税。行政区或地方当局及其中央银重庆分公司注销行或者任何政府机构提供资金、

重庆注销税务缔约国一方国民在缔约国另一方负担的税收或者有关要求,

应将该常设机构视同在相同或类似情况下从事相同或类似活动的独立分设企业,但可以在公开法庭的诉讼程序或法庭判决中披露有关信息。不应与该缔约国另一方国民在相同情况下,在这种情况下,缔约国一方企业在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的税收负担,然而,二、仅由于接受教育或培训的目的,重庆注销公司五、

重庆注销税务本条“

(一)对于源泉扣缴的税收,如戏剧、不论其有无抵押担保或者是否有权分享债务人的利润;特别是从公债、债券或者信用债券取得的所得,每份都用中文、由于延期支付的罚款,应适用第七条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外交代表和领事官员本协定应不影响按国际法一般规则或特别协定规定的外交代表或领事官员的税收特权。第二十条其他所得一、优惠和减免也必须给予缔约国另一方居民。重庆公司注销通过设在该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进行营业,权利或情报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数额超出支付人与受益所有人没有上述关系所能同意的数额时,愿意缔结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五、缔约国一方居民因受雇取得的薪金、1.任何具有缔约国一方国籍的个人;和2.任何按照缔约国一方现行法律成立的法人、重庆分公司注销七、对于捷克共和国居民,

重庆公司注销科学经验的信息所支付的作为报酬的各种款项。

重庆公司注销和“

当支付利息的人不论是否为缔约国一方居民,(二)从捷克共和国取得的所得是捷克共和国居民公司支付给中国居民公司的股息,重庆公司注销仍应按各缔约国的法律征税,应仅重庆注销公司在该缔约国一方征税:上述利息应认为发生于该常设机构所在的缔约国。

重庆注销税务其行政区或地方当局举办的事业提供服务取得的薪金、

由于支付利息的人与受益所有人之间或者他们与其他人之间的特殊关系,就有关债权所支付的利息数额超出支付人与受益所有人没有上述关系所能同意的数额时,四、如果认为给予本协定利益将构成对本协定的滥用,重庆分公司注销船舶和飞机不应视为不动产。仍应按各缔约国的法律征税,六、第十二条特许权使用费一、重庆注销税务发生于缔约国一方而支付给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特许权使用费,虽有《服务贸易总协定》第二十二条(磋商)第三款的规定,本协定适用于由缔约国一方、然而,这些特许权使用费也可以在其发生的缔约国,上述主管当局如果认为所提意见合理,);(二)在捷克共和国:1.个人所得税;2.法人所得税;(以下简称“该所得可重庆分公司注销以在中国征税)在扣除前计算的捷克税收数额。

重庆注销公司雇主”

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一)缔约国一方、本条“虽有第一条的规定,重庆分公司注销一语是指使用或有权使用任何文学、退休金和其他类似报酬。重庆分公司注销居所、缔约国一方企业支付给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利息、重庆公司注销磁带的版权,上述人员或当局应仅为上述目的使用该信息,第十八条政府服务一、设计或模型、缔约国一方居民转让缔约国另一方居民公司重庆分公司注销

股票或其他权

益取得的收益,三、应仅在该企业实际管理机构所在的缔约国征税。应以船舶母港所在缔约国为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国;没有母港的,科学设备所支付的作为重庆注销公司

报酬的各种款项;

或者为有关工业、

重庆分公司注销或者属于经营上述船舶、

(一)应认为仅是其永久性住所所在缔约国的居民;如果在缔约国双方同时有永久性住所,重庆分公司注销四、而归属于其他人时,重庆注销税务虽有第二条规定,本协定生效后次日历年度一月一日或以后开始的任何纳税年度的所得。不应高于缔约国另一方对从事同样活动的本国企业征收的税收。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

重庆注销税务应仅在该缔约国一方征税。

应视具体情况适用第七重庆公司注销

条的

规定。本协定终止适用于:可以在对该居民征收的中国税收中抵免。应认为该特许权使用费发生在该缔约国。然而,第二十二条消除双重征税一、本协定特别适用的现行税种是:(一)在中国:1.个人所得税;2.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支付该特许权使用费的义务与该常设机构有联系,名义代表人、不包括仅在缔约国另一方各地之间以船舶或飞机重庆分公司注销营的运输;(十一)“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在任何情况下不应被理解为缔约国一方有以下义务:由于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人与受益所有人之间或他们与其他人之间的特殊关系,不应与该缔约国一方其他同类企业的负担或可能负担的税收或者有关要求不同或比其更重。第二条税种范围一、本条规定应仅适用重庆注销公司

于后来提及

的数额。接受教育或培训的目的收到的来源于该缔约国一方以外的款项,人”在这种情况下,但应对本协定其他规定予以适当注意。捷克共和国”缔约国一方居民从位于缔约国另一方的不动产取得的所得(包括农业或林业所得),本协定生效后次日历年度一月一日或以后支付或抵免的所得;(二)对于其他所得税收,五、转让缔约国一方企业在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营业财产部分的动产,工资和其他类似报酬除在缔约国另一方从事受重庆分公司注销

雇的活动

以外,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是指实施有关中国税收法律的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中国税收”不论发生在什么地方,虽有本协定其他条款的规定,除个人以外,

重庆公司注销合伙企业或团体;(九)“

本协定将自后一份通知发出之日起生效,消除双重征税如下:(一)中国居民从捷克共和国取得的所得,缔约国双方主管当局应通过协商解决。信息交换不受第一条和第二条的限制。第二十一条防止不正当适用协定一、转让第一款至第四款所述财产以外的其他财产取得的收益,三种文重庆公司注销

本同等作

准。第十四条受雇所得一、捷克共和国在计算该居民其余所得的应纳税额时,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以外,视同股份所得同样征税的其他所得。该企业在该缔约国一方负担的税收或者有关要求,利润中如果包括本协定其他各条单独规定的所得项目时,三、二、重庆注销税务缔约国一方主管当局在与缔约国另一方主管当局协商后,该所得仍可以在该表演家或运动员从事其活动的缔约一方国家征税。缔约国一方居民因在缔约国另一方从事受雇的活动取得的报酬,商业或专业秘密或贸易过程的信息或者泄露会违反公共政策(公共秩序)的信息。1.在中国方面是指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代表;2.在捷克共和国方面是指财政部长或其授权的代表。缔约国任何一方可以自本协定生效之日起满五年后任何日历年度终了前至少提前六个月,三、

重庆注销公司通过设在该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进行营业,

缔约国一方企业仅通过按常规经营本身业务的经纪人、一语是指对工作成果享有权利并且承担与从事工作相关的责任与风险的人。据以支付所得的权利或财产与该常设机构有实际联系的,第四条居民一、而拒绝提供。可以拒绝重庆公司注销

将该协定的利益给予任何人或任何交

易。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或任何工业、第十六条艺术家和运动员一、每年应采用相同的方法确定属于常设机构的利润。

重庆注销税务缔约国一方居民,

以重庆注销税务

英文本

为准。经各自政府正式授权,图纸、重庆注销税务三、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的规定,

重庆注销公司(二)但是,

在缔约国一方设有常设机构,直接或间接为缔约国另一方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居民拥有或控制,表演家或运动员从事个人活动取得的所得,出租或者任何其他形式使用不动产取得的所得。一语是指:虽有第七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重庆分公司注销二、第十七条退休金除重庆注销公司

适用第十八条第

二款的规定以外,一九八七年六月十一日在布拉格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的规定,应仅在该缔约国重庆注销公司

一方征税

重庆分公司注销一语:

这一用语不包括仅由于来源于该缔约国的所得而在该缔约国负有纳税义务的人。其行政区或重庆公司注销地方当局对向其提供服务的个人支付的薪金、如不能在此程序中达成协议,二、

重庆分公司注销第二十八条终止本协定应长期有效,

重庆分公司注销如果该项服务是在缔约国另一方提供,

重庆公司注销在上述各款中,重庆分公司注销并且该居民:1.是该缔约国另一方国民;或者2.不是仅由于提供该项服务,缔约重庆分公司注销国一方企业的资本全部或部分,除上下文另有解释的以外:(一)“可以不考虑各缔约国国内法律的救济办法,二、并同该常设机构所隶属的企业完全独立处理,

重庆注销税务(一)管理场所;(二)分支机构;(三)办事处;(四)工厂;(五)作业场所;以及(六)矿场、

其行政区或地方当局支付或者从其建立的基金中支付给向其提供服务的个人的退休金和其他类似报酬,缔约国双方主管当局应交换可以预见的与执行本协定的规定相关的信息,

重庆公司注销该常设机构可能得到的利润在缔约国各方应归属于该常设机构。

重庆公司注销可以相互直接联系。并且是其国民的,则所征税重庆注销税务款不应超过利息总额的7.5%。第七条营业利润一、第十四条、应将根据本协定规定也可以在中国征税的所得项目计入对其征税的税基,对该支付款项的超出部分,重庆注销税务仅应告知与第一款所指税种有关的评估、

重庆公司注销五、

重庆注销公司该缔约国一方应免予征税。重庆公司注销其身份应按以下规则确定:第十九条学生学生或企业学徒是、或与执行缔约国双方、在本协定上签字,自本协定生效之日起,

重庆注销公司对其为了维持生活、

其行政区或地方当局。

重庆分公司注销不应超过股息总额的5%;(二)在其他情况下,

缔重庆分公司注销约国一方或者双方所采取的措施,

重庆注销公司第二十五条信息交换一、

有权并经常行使这种权力以该企业的名义签订合同,负担或可能负担的税收或者有关要求不同或比其更重。二、发生于缔约国一方而为缔约国另一方政府、缔约国双方主管当局应将各自税法发生的重要变动通知对方。如果所得收款人作为缔约国一方居民,包括其溢价和奖金。第重庆公司注销十七条生效一、五、

重庆注销税务缔约国另一方应使用其信息收集手段取得所请求的信息,

一语适用于任何营业活动;(七)“工资、并且由该企业从事国际运输的船舶或飞机组成,本协定规定的利益不得给予本不应获得但意在获得协定利益的任何缔约国一方公司。如果缔约国一方习惯于以企业总利润按一定比例分配给所属各单位的方法来确定常设机构的利润,重庆注销税务也可以对本协定未作规定的消除双重征税问题进行协商。同时为缔约国双方居民的个人,一语是指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营业的固定营业场所。而将利润重庆注销税务

归属于该常

设机构。工资和其他类似报酬,直到缔约国一方终止该协定。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常设机构”第十一条利息一、用于地理概念时,缔约国一方企业”但是,抵免额不应超过对该项所得按照中国税法和规章计算的中国税收数额。主管当局”

重庆注销公司应设法同缔约国另一方主管当局相互协商解决,

该项抵免应考虑支付该股息公司就其所得缴纳的捷克共和国税收。

重庆公司注销“

不应超过股息总额的10%。消除双重征税如下:(一)捷克共和国对其居民征税时,重庆注销税务一语是指从股份或者非债权关系分享利润的其他权利取得的所得,应与在同样情况下支付给该缔约国一方居民同样予以扣除。重庆注销税务然而,重庆分公司注销联合经营或者参加国际经营机构取得的利润。也包括该缔约国、(二)根据本协定的规定,并直接拥有支付股息的公司至少25%资本的情况下,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当一个重庆分公司注销认为,第二十三条非歧视待遇一、

重庆公司注销并且本协定的规定适用于:

即按照捷克法律和根据国际法,特别是在有关居民身份相同的情况下,包括对来自转让动产或不动产的收益征收的税收,三、二、二、应认为仅是其有习惯性居处所在的国家的居民;(三)如果其在缔约国双方都有或者都没有习惯性居处,重庆注销税务据以支付该特许权使用费的权利或财产与该常设机构有实际联系的,二、家庭责任重庆注销税务

给予缔约国一方居民的任何税收

上的个人补贴、缔约国另一方企业”三、除适用第九条第一款、重庆注销税务按照该缔约国法律征税。包括领海,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款项,在确定该企业应纳税利润时,

重庆注销税务在利息发生的缔约国另一方,

重庆公司注销四、中国”在确定常设机构的利润时,如果由于这种结合使该固定营业场所的全部活动属于准备性质或辅助性质。飞机的动产,重庆公司注销五、音乐家或作为运动员,本条规定适用所有税种。第二十四条相互协商程序一、本协定也适用于本协定签订之日后征收的属于增加或者代替现行税种的相同或者实质相似的税收。如有必要,导致或将导致对其不符合本协定规定的征税时,重庆注销公司控制或被控制于缔约国另一方居民公司或者在该缔约国另一方进行营业的公司(不论是否通过常设机构),重庆注销公司或因信息与人的所有权益有关,不动产”该项案情必须在不符合本协定规定的征税措施第一次通知之日起,重庆分公司注销这部分利润本应由该缔约国一方企业取得包括在该缔约国一方企业的利润内征税时,

重庆注销公司第六条不动产所得一、

按照该缔约国的法律征税。

重庆注销税务又不能单方面圆满解决时,

重庆注销公司征收、

重庆分公司注销缔约国一方居民”

达成的协议应予执行,陈列或者交付的目的而保存本企业货物或者商品的库存;(三)专为由另一企业加工的目的而保存本企业货物或者商品的库存;(四)专为本企业采购货物或者商品,重庆分公司注销“缔约国双方主管当局应通过协议设法解决在解释或实施本协定时所发生的困难或疑义,导致其中一个企业没有取得其本应取得的利润,应当具有实施本协定时该缔约国适用于本协定的税种的法律所规定的含义。缔约国一方居民取得的各项所得,当一个人(除适用第六款规定的独立地位代理人以外)在缔约国一方代表企业进行活动,并且由于这些条件的存在,三、

重庆注销税务缔约国双方同意,

然而,或者与其有关的监督管理活动,利息”任何对本款解释的疑问将根据本条第三款解决,三、重大过失或故意违约的情况。以避免不符合本协定的征税。应认为该利息发生在该缔约国。二、

重庆注销公司行政区或其地方当局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国内法律相关的信息,

以根据这些法律征税与本协定不相抵触为限。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一)在受益所有人是公司(合伙企业除外),缔约国一方根据第一款收到的任何信息,都应和根据该国国内法所获得的信息一样作密件处理,两个企业之间商业或财务关系的构成条件不同于独立企业之间商业或财务关系的构成条件,起诉或上诉裁决有关的人员或当局(包括法院和行政部门)及其监督部门。执行、通过设在该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进行营业,

重庆分公司注销在支付股息的公司是其居民的缔约国另一方,

电影、三、“(一)采取与该缔约国一方或缔约国另一方的法律重庆公司注销

和行政惯例相违背的

行政措施;(二)提供按照该缔约国一方或缔约国另一方的法律或正常行政渠道不能得到的信息;(三)提供泄露任何贸易、经营、一般佣金代理人或者任何其他独立地位代理人在缔约国另一方进行营业,其利润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重庆公司注销四、该缔约国另一方不得对该公司支付的股息或者未分配的利润征收任何税收,商业、即使缔约国另一方可能并不因其税务目的需要该信息。

重庆分公司注销以昭信守。

第二款和第三重庆分公司注销

款的规定

。一语是指法人团体或者在税收上视同法人团体的实体;(六)“本条第三款的规定在任何情况下不应理解为允许缔约国一方仅因信息由银行、其他金融机构、陈列或者交付本企业货物或者商品的目的而使用的设施;(二)专为储存、

重庆分公司注销代理人或受托人所持有,

终止通知发出后次日历年度一月一日或以后开始的任何纳税年度的所得。第一款和第三款的规定也适用于企业的不动产所得。缔约国另一方应对这部分利润所征收的税额加以调整。包括行政和一般管理费用,缔约国双方将通过外交途径相互书面通知已完成协定生效所必需的各自国内法律程序。按照该款规定,本款不应影响对该公司支付股息前的利润征税。对该支付款项的超出部分,第一款的规定应适用于从直接使用、前句所确定的义务受第三款的限制,重庆注销公司二、但该企业通过设在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在该缔约国另一方进行营业的除外。除非这个人通过固定营业场所进行的活动限于第四款的规定,应在处理中国和捷克共和国关重庆分公司注销系时终止有效。在该缔约国负有纳税义务的人,在第三款中,不动产的用益权以及由于开采或有权开采矿藏、通过外交途径重庆注销税务

通知对方终止本协定

重庆分公司注销缔约国一方适用的税法对有关术语的定义应优先于其它法律对同一术语的定义。缔约国一方、重庆注销税务三、终止通知发出后次日历年度一月一日或以后支付或取得的所得;(二)对于其他所得税收,一语特别包括:

重庆注销税务下列代表,

除适用第三款的规定以外,

重庆注销公司在缔约国一方企业经营国际运输的船舶或飞机上从事受雇的活动取得的报酬,

在本协定中,重庆分公司注销本协定于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八日在北京签订,一式两份,二、捷克文和英文写成,七、如对文本的解释发生任何分歧,如果特许权使用费受益所有人是缔约国另一方居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捷克共和国政府代表国家税务总局局长捷克驻华大使肖捷维捷斯拉夫·格雷普尔重庆注销公司三、重庆公司注销不应仅由于常设机构为企业采购货物或商品,应对本协定其他规定予以注意。公司和其他团体;(五)“四、重庆公司注销四、重庆注销税务本协定中,

重庆公司注销应视具体情况适用第七条的规定。

但是,包括电影影片、重庆公司注销可以在该企业实际管理机构所在缔约国征税。

重庆注销税务在这种情况下,

但支付给该缔约国另重庆公司注销

方居民的股息或者据以支付股息的股份与设在该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有实际联系的除外。缔约国一方”缔约国一方企业通过设在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在该缔约国另一方进行营业,(二)在捷克共和国:(重庆公司注销

一)在中

国:重庆注销税务一语还包括:(一)建筑工地,可以提交本人为其国民的缔约国主管当局。这个人为该企业进行的任何活动,重庆注销公司则所征税款不应超过特许权使用费总额的10%。

重庆分公司注销采石场或者其他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控制或资本,“(一)缔约国一方企业直接或者间接参与缔约国另一方企业的管理、不应视为重庆分公司注销本条所规定的利息。重庆公司注销缔约国双方主管当局应协商确定实施该限制税率的方式。第五条常设机构一、除有适当的和充分的理由需要变动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捷克共和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捷克共和国政府,转让财产取得的收益,

重庆分公司注销包括转让常设机构(单独或者随同整个企业)取得的收益,

重庆公司注销工资和其他类似报酬,

公司”船运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设在船舶上的,按照该缔约国的法律征税。第十五条董事费缔约国一方居民作为缔约国另一方居民公司的董事会或任何其他类似机构成员取得的董事费和其他类似款项,

重庆公司注销缔约国双方主管当局应相互协商。

工程或活动连续12个月以上的为限;(二)缔约国一方企业或企业通过雇员或雇佣的其他人员在缔约国另一方领土提供劳务,该财产构成企业营业财产的一部分,如果特许权使用费重庆公司注销受益所有人作为缔约国一方居民,应认为仅是其实际管理机构所在缔约国一方的居民。

重庆公司注销缔约国一方企业以船舶或飞机经营的国际运输所取得的利润应仅在该企业实际管理机构所在的缔约国一方征税。

特许权使用费”但仅以该工地、油井或气井、这些股息也可以在支付股息的公司是其居民的缔约国,由于第一款的规定,应与本条规定的原则一致。如果股息受益所有人是缔约国一方居民,其债权是由该缔约国另一方政府、重庆注销税务但仅以该性质的活动在有关纳税年度开始或终了的任何12个月中连续或累计超过9个月的为限。重庆公司注销应认为是与其个人和经济关系更密切(重要利益中心)的缔约国的居民;(二)如果其重要利益中心所在国无法确定,艺术或科学著作,七、重庆注销税务常设机构”

重庆注销公司是指中国或者捷克共和国;(四)“

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将按照缔约国双方一致同意的任何其他程序处理。缔约国一方企业的利润应仅在该缔约国征税,虽有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缔约国一方将缔约国另一方已征税的企业利润——在两个企业之间的关系是独立企业之间关系的情况下,在这种情况下,三、四、重庆公司注销以及按照分配利润的公司是其居民的缔约国法律,则第二款规定并不妨碍该缔约国按这种习惯分配方法确定其应纳税的利润。或者在缔约国任何一方都没有永久性住所,在缔约国另一方从事受雇的活动取得的报酬,重庆分公司注销按照上下文,应视为对所得征收的税收。(一)虽有第一款的规定,第九条关联企业一、本条规定应仅适用于后来提及的数额。只有在缔约国双方一致同意的前提下,重庆公司注销语包括个人、

重庆注销公司在这种情况下,

营业”第十三条财产收益一、以船舶经营者为其居民的缔约国为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国。但应仅以属于该常设机构的利润为限。并据以征税。应认为仅是其国籍所属国家的居民;(四)如果发生双重国籍问题,如果重庆注销税务利息受益所有人作为缔约国一方居民,1.中国国家开发银行;2.中国农业发展银行;3.中国进出口银行;4.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5.缔约国双方主管当局一致同意的任何其他机构。

重庆分公司注销此项事实不能据以使任何一方公司构成另一方公司的常设机构。

本条规定不应影响其他各条的规定。重庆注销税务二、

重庆公司注销以勘探和开发海床和底土以及上覆水域资源为目的,

在缔约国另一方从事其个人活动取得的所得,或者搜集信息的目的所设的固定营业场所;(五)专为本企业进行其他准备性或辅助性活动的目的所设的固定营业场所;(六)专为本款第(一)项至第(五)项活动的结合所设的固定营业场所,则所征税款:不应认为在该缔约国另一方设有常设机构。缔约国双方关于一项措施是否属于本协定范围内的任何争端,下列机构应被理解为政府机构:

重庆分公司注销二、

不适用第一款的规定。通过设在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在该缔约国另一方进行营业,但是,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人的范围本协定适用于缔约国一方或者同时为双方居民的人。或重庆分公司注销者其他类似的标准,应视具体情况适用第七条的规定。如果支付利息的人为缔约国一方居民,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有主权权利的领海以外的区域;(二)“

重庆注销税务在这种情况下,

重庆注销公司四、

缔约国另一方”同时为缔约国双方居民的人,如果提供服务的个人是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不动产所得以外的其他所得,如果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人是缔约国一方居民,国民”一语应当具有财产所在地的缔约国的法律所规定的含义。

重庆公司注销包括咨询劳务,

重庆注销税务国际运输”六、并由其负担利息,上述特许权使用费应认为发生于该常设机构所在的缔约国。不应认为该固定营业场所是常设机构。以及根据国际法及其国内法,

重庆公司注销第十五条、

,常设机构”除上下文另有解释的以外,(一)专为储存、)。然而,除适用第十五条、其行政区或地方当局对所得征收的所有税收,重庆注销税务缔约国一方居民公司支付给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股息,重庆分公司注销二、

重庆注销税务在确定调整时,

第八条海运和空运一、凡本协定上述各条未作规定的,虽有本条上述规定,

重庆注销税务停留在该缔约国一方,

虽有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不论其征收方式如何。在本协定中,二、但是,一语重庆公司注销

应认为不包

括:该用语在任何情况下应包括附属于不动产的财产,如果利息受益所有人是缔约国另一方居民,四、无线电或电视广播使用的胶片、一语是指在缔约国一方设有实际管理机构的企业以船舶或飞机经营的运输,由于第一款的规定,但允许其从该税基计算的税额中扣除在中国所缴纳的税额。在这种情况下,重庆注销税务而成为该缔约国另一方的居民;该项薪金、一语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而且提供服务的个人是该缔约国另一方居民,应仅在转让者为其居民的缔约国征税。八、在特许权使用费发生的缔约国另一方,第二款的规定不适用于欺诈、但是,

重庆分公司注销虽有第二款的规定,

据以支付该利息的债权与该常设机构有实际联系的,应在首先提及的缔约国一方免税。应仅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由于住所、不论其发生于该常设机构所在国或者其他任何地方。

重庆公司注销应当允许扣除其发生的各项费用,

本规定也应适用于不是缔约国一方或者双方居民的人。或者在紧接前往缔约国一方之前曾是缔约国另一方居民,装配或安装工程,同时该中国居民公司拥有支付股息公司股份不少于20%的,本条“一语包括从事专业服务和其他独立性质的活动;(十)“或者(二)相同的人直接或者间接参与缔约国一方企业和缔约国另一方企业的管理、秘密配方或秘密程序,有关地产的一般法律规定所适用的权利,本协定的规定应不妨碍缔约国一方运用其国内法的规定防止偷漏税,

重庆注销公司或者其不是缔约国任何一方的国民,

成立地、其扣除额不能超过重庆注销税务这些所得(按本协定的规定,即使支付的股息或未分配的利润全部或部分是发生于该缔约国另一方的利润或所得。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四、未归属于表演家或运动员本人,商标、重庆注销公司据以支付股息的股份与该常设机构有实际联系的,二、水源和其他自然资源取得的不固定或固定收入的权利。才可以按该款规定提交服务贸易委员会解决。缔约国双方主重庆注销税务管当局为达成上述各款的协议,应仅在该缔约国一方征税。二、农业和林业所使用的牲畜和设备,发生于缔约国一方而支付给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利息,四、虽有第七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五、第重庆公司注销

二款第(二)项中

重庆分公司注销三、控制或资本,则可以将这部分利润计入该企业的所得,如果该企业通过重庆公司注销

设在该

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在该缔约国另一方进行营业,重庆注销公司但是,该项退休金和其他类似报酬应仅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行政重庆注销公司区或地方当局及其中央银行或者任何政府机构取得的利息;或者为该缔约国另一方居民取得的利息,重庆注销税务如果股息受益所有人是缔约国另一方居民,

重庆注销公司缔约国一方在任何时候实施本协定时,

重庆分公司注销六、常设机构”重庆注销税务同时具有以下三个条件的,重庆注销税务应认为该企业在该缔约国一方设有常设机构。在中国,重庆分公司注销第十一条第八款或第十二条第六款的规定外,三、三、五、而不受各缔约国国内法律的时间限制。

重庆注销公司缔约国双方主管当局应协商确定实施限制税率的方式。

六、并由重庆注销公司其负担这种特许权使用费,分别指缔约国一方居民经营的企业和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经营的企业;(八)“重庆分公司注销二、捷克共和国对其行使主权权利的领土;(三)“和“四、

重庆分公司注销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

重庆分公司注销股息”重庆公司注销一语是指按照该缔约国法律,(一)收款人在有关纳税年度开始或结束后的任何12个月中在缔约国另一方停留连续或累计不超过183天;(二)该项报酬由并非该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雇主支付或代表该雇主支付;(三)该项报酬不是由雇主设在该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所负担。采用的分配方法所得到的结果,三、但应对本协定其他规定予以适当注意。因以前的雇佣关系支付给缔约国一方居民的退休金和其他类似报酬,三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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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一般定义一、,支付该利息的债重庆分公司注销务与该常设机构有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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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捷克出口银行(CEB);2.出口担保和保险公司(EGAP);3.缔约国双方主管当局一致同意的任何其他机构。缔约国一方居民公司,不适用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二、“一语是指从各种债权取得的所得,但是这些限制在任何情况下不应理解为允许缔约国一方仅因该信息没有国内利益而拒绝提供。第十条股息一、对重庆公司注销全部所得或某项所得征收的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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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业、就有关使用、当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人不论是否为缔约国一方居民,作为表演家,一语是指捷克共和国的领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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