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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产自用的消费品如何计算消费税?
发布日期:2018-05-25 13:27:00
信息来源于:/201805/t20180525_280625.html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重庆注销税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9号)第七条规定:
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
重庆分公司注销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重庆注销公司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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