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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以资金结算网络方式收取货款的,增值税纳税地点在哪里?
发布日期:2018-05-25 13:03:00
向购货方收取货款两种情形之一,重庆注销公司不具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37号)规定的受货机构向购货方开具发票、其取得的应税收入应当在总机构所在地缴纳增值税。通过资金结算网络在各地向购货方收取货款,”“……  重庆公司注销

税人以总机构的名义在各地开立账户,由总机构直接向购货方开具发票的行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以资金结算网络方式收取货款增值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802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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