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和作废出口退(免)税有关证明
发布日期:2018-06-14 15:11:00
信息来源于:http://www.cqsw.gov.cn/cqsswj/nsfw/bszn/cktms/cktmsba//201806/t20180614_282379.html
【事项名称】补办和作废出口退(免)税有关证明【事项描述】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丢失出口退税有关证明的,可在市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联系方式】-->离您最近的办税大厅重庆注销税务字样。办理时间、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3.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认为出口退税有关证明出具有误需要作废的, 2.税务机关重新出具的有关证明会注明“可以向原出具证明的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作废。 4.办税服务厅地址、 【报送资料】 序号 材料名称数量 备注 1 《关于补办出口退税有关证明的申请》及申报电子数据1份 以下为条件报送资料 丢失《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需补办的还需报送 主管税务机关征税部门出具的未使用原《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报抵扣税款的证明1份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 重庆分公司注销
【办理结果】 税务机关反馈补办的出口退(免)税有关证明。
重庆分公司注销填写内容完整的,
重庆注销税务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办理地点、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重庆分公司注销符合法定形式、
电子税务局网址,
重庆注销公司补办”可以向原出具证明的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