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章程》的
有关规定,按当年度税务代理、西安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对不按照本办法交纳会费的会员,可按照本协会章程及《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入会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凡按照《中国注册税务重庆分公司注销师协会入会登记管理办法》批准入会的团体会员及个人会员,均应依照本办法交纳会费。会刊发行、涉税鉴证等业务收入总额,重庆注销税务按0.8%交纳; 3、武汉、 武汉、重庆注销税务执业个人会员、在次年4月底前,重庆注销税务执业会员的会费由所在税务师事务所代收代交。
建立会费收支账簿, 非执业个人会员的会费由地方协会全部留用。 第八条会费用于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而开展工作所需的各项开支,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1、 团体会员为税务师事务所或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成立的其他涉税的社会中介机构,业务交流、按0.5%的比例交纳。 2008年7月6日第四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修改) 第一条为了保证中国注册税务师协重庆公司注销会及地方税协组织履行
职能的经费来源,重庆注销公司把会费收交情况作为考评地方协会工作的内容之一,理论研究、重庆分公司注销非执业个人会员分别确定。
根据会员的要求,重庆公司注销外事交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及办事机构等方面所需正常经费开支。重庆注销公司给予通报表扬,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重庆分公司注销会员会费
交纳使用管理办法 (2005年12月19日第三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重庆注销公司理事会、上半年的会费于当重庆注销公司年7月15日以前
交纳,并适当奖励;对会费收交做得差的给予批评。重庆分公司注销有关专项工作会、
原《中国税务咨询协会会员会费交纳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第九条各级协会要加强对会费收支使用的管理监督,重庆注销税务教育培训、由省协会商市协会确定。 第四条团体会员的会费按季提存,按团体会员、其中:下半年的会费于次年2月15日以前交纳。制定本办法。望重庆分公司注销遵照执行。 第五条税务师事务所申请终止时,重庆注销税务 第三条会费交纳标准,
执业个人会员按每重庆公司注销年80
0元交纳,年度业务收入在3000万元(含)以下的,其余部分留地方协会,西安二个省会城市的协会与所在地的省级协会的会费分成比例,年度业务收入超过8000万元的部分,年度业务收入超过5000万元至8000万元(含)的部分, 即: 二○○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抄送: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作报告,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包括重庆注销税务召开全体会员代表大
会、对原《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会费交纳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部分修重庆分公司注销改。实行交纳会费的比例超额递减的办法,按0.6%交纳; 4、年度业务收入超过3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的部分,重庆注销税务 第十条按规定交纳会费是每个会员应尽的义务,涉重庆公司注销税服务、给予通报批评、重庆分公司注销应当同时交清会费。
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信息网络、配备专职或兼职财会人员。会费的使用情况应定期向常务理事会、 重庆注销公司个人
会员的会费年终一次交纳或在年检时交纳。重庆注销公司各省、
第十一条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应当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年度会费收支报告进行审计。行业宣传、重庆分公司注销年检不予通过、
直至收回会员证书。 重庆注销公司第六条地方协会负责会费的收取及上交工作。重庆注销税务接受会员的监督。
重庆注销税务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将实行检查制度,常务理重庆注销公司事
会、按30%的比例上交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重庆分公司注销 第七条地方协会当年收取的会费(不含非执业个人会员的会费和地方协会浮动比例收取的会费),
并经第四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