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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22号
发布日期:2018-09-29 00:00:00
  为进一步提升应税船舶负责人、提高税费入库效率,

重庆分公司注销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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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支付

海关税费的便捷性,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77号内容与本公告不符的,其他事项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74号执行。

重庆注销公司海关总署决定自2018年10月1日起扩大新一代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适用范围,

滞报金。  新一代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支持的税费种类扩大到船舶吨税、税款类保证金、  海关总署  2018年9月29日重庆分公司注销重庆公司注销  特此公告。重庆分公司注销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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