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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停用部分特种设备的公告20190523
发布日期:2019-05-23 17:33:34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重庆注销税务现依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的相关规定,20家使用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的26台特种设备超期未检,我局将依法予以注销、逾期重庆注销税务

不办

理的,近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且以上使用单位失联或倒闭。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重庆注销税务附件:

重庆分公司注销超期未申报定期检验特种设备信息表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5月23日重庆分公司注销我局对辖区内超期未申报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进行清查时发现,停用超期未申报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限以下单位(见附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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