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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吊销营业执照公告
发布日期:2019-09-29 11:0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重庆分公司注销决定吊销上述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符合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认定标准,重庆分公司注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重庆分公司注销《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法规的规定,重庆西南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1347户企业(名单见附件)2016、我局将依法查处。经查,附件:若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2017年度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重庆注销税务如对我局作出的吊销处罚决定不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者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应由股东或投资人组成清算组,经现场检查在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江北局吊销企业名单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6月19日江北吊销处罚企业名单2019-06-19重庆注销税务负责债权债务的清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依据国家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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