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市场监督局 > 政务公开 > 公示公告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年度报告催报公告
发布日期:2019-07-16 09:59:23
并向社会公示。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023-44591423。重庆注销税务请上述企业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补报未年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2018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联系电话: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将依法予以查处。重庆渝恒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等246户企业(名单见附件),2017、

重庆注销税务特此公告附件:

潼南区市场监管局催报企业清单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7月15日重庆公司注销逾期仍未补报的,经核查,详情咨询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监督管理科,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