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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州区分局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发布日期:2018-12-14 10:35:40
《个人独资企业重庆分公司注销记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联系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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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第八条以及《重庆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第四十二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第六条、已调查终结。符合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认定标准,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企业无正当理由长期未从事经营活动一案,重庆分公司注销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重庆注销税务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视为放弃此权利。经现场检查在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逾期未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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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企业可以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本局提出陈述、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州区分局拟吊销企业名单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州区分局2018年12月14日开州爱尔蓝沙发加工厂等357户拟吊销重庆公司注销

企业名单(听证公告).xls

重庆分公司注销2017年度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现发布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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