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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是否要缴个人所得税?
发布日期:2018-05-23 14:48:00
重庆注销税务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重庆注销公司

不征收个人

所得税。

重庆注销税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第一条规定:

”“将此转增股本由个人取得的数额,资本公积金”而与此不相符合的其他资本公积金分配个人所得部分,

重庆分公司注销红利性质的分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重庆注销税务

份制企业转增股本

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中所表述的“重庆注销公司重庆公司注销不作为个人所得,重庆注销公司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应当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重庆注销税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城市信用社在转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股增值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1998〕289号)第二条规定:是指股份制企业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不作为应税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重庆注销公司  二、

重庆公司注销一、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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