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务资讯 > 热点问题 > 个人所得税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是如何确定的?
发布日期:2018-05-23 14:53:00
利息、”

重庆注销公司“

其扣缴义务人应是直接向纳税义务人支付利息、红利所得实行源泉扣缴的征收方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十八条规定:股息、  答:重庆注销公司红利的单位。股息、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