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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转让房屋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条件中的“自用5年以上”指什么?
发布日期:2018-09-20 16:25:0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是指个人购房至转让房屋的时间达5年以上。文件所称自用5年以上,依照孰先原则确定;重庆注销公司

个人购买的

其他住房,房款收据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以销售发票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1.个人购房日期的确定。以其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按照孰先原则确定。重庆分公司注销个人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  2.个人转让房屋的日期,  答:以其房屋产权证注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注明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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