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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金银镶嵌首饰,在零售时能否扣除珠宝玉石的买价或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发布日期:2018-12-29 15:00:00
一、

重庆注销税务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买价或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1994〕95号)规定:银和金基、重庆分公司注销以及金、重庆公司注销  答: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  这次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仅限于: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以下简称金银首饰)。”金银首饰消费税改变纳税环节以后,用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本通知范围内的镶嵌首饰,重庆分公司注销  ……  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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