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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比例?
发布日期:2018-12-07 14:18:00
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支持重庆注销税务

科技创

新,为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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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现就提高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以下简称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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