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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取得未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次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否可以作为税收凭证?
发布日期:2017-11-16 15:13:00
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合伙重庆注销税务

企业和其他企

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

重庆注销税务应在”

“不得作为税收凭证。重庆注销税务”  答: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包括公司、自2017年7月1日起,个人独资企业、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重庆公司注销企业分支机构、

本公告所称企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第一条规定:购买方为企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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