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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06-15 15:01:00

重庆注销公司  2014年第3号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现将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公告如下:

重庆公司注销  二、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2010年第1号)同时废止。

重庆注销公司纳税人转让房产土地增值税实行核定征收的,

  一、  (一)单位纳税人转让房产:普通住宅为5%;非普通住宅及车库为6%;非住宅(车库除外)为8%。本公告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2月20日重庆注销税务

重庆分公司注销  (二)个人纳税人转让非住宅类房产为6%。

分类型适用核定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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