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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14号)
发布日期:2019-08-15 15:10:41
当事人声称该批检验不合格的重庆怪味花生(怪味)厂家已通知召回,供应商为银荣商贸有限公司,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8月15日重庆公司注销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受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委托,

重庆分公司注销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符合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

在经营现场未发现该批检验不合格的重庆怪味花生(怪味)。在重庆分公司注销2018年总局本级监督抽检中,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涉及我市1批次食品不合格,2018年8月27日,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采购金额150元,对重庆可一食品销售有限公司销售的重庆怪味花生(怪味)进行抽样(抽样单编号:监督抽样2袋,现将这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重庆分公司注销二、

重庆分公司注销项目实测值为103μg/kg(标准指标≤20μg/kg),

退回供应商23袋,

重庆注销税务GC18000000001532872),

当事人在法定复检期内未提出异议。重庆注销公司检验结论为:该批产品共50袋,原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大渡口区分局于2018年9月23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实,销售金额87.5元,规格为150克/袋,重庆分公司注销一、已销售25袋,

重庆注销税务当事人于2018年8月18日采购重庆怪味花生(怪味)产品,

加之抽样检验所用,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故无涉案不合格食品库存。2018年9月21日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出具了《检验报告》(NO:GC01518001156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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