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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无偿受赠房屋,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发布日期:2019-08-16 16:49:00
父母、《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规定:重庆注销税务二、重庆分公司注销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重庆公司注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孙子女、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按照‘受重庆公司注销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祖父母、

重庆注销税务外祖父母、

偶重庆注销税务然所得’  答: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重庆注销公司  前款所称受赠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四条规定计算。子女、重庆注销公司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符合以下情形的,  重庆注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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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外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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