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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綦江市监催字〔2019 〕016 号
发布日期:2019-05-09 23:13:21
重庆注销公司邱鹏(綦江邓氏酒坊):本局于2018年7月11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綦江)食罚〔2018〕37号。申辩。收到本催告书后,文春梅、联系人:处以罚款20000.00元。

重庆公司注销本局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重庆注销税务曾勇联系电话: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48618261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5月8日重庆注销税务

重庆注销税务没收违法所得788.0元;2、

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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