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第一条规定,
重庆分公司注销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重庆注销税务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本公告规定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保证资料的真实性、 第重庆分公司注销
二条规定, 答:
重庆公司注销企业应当完整保存资产损失相关资料,
合法性。
重庆分公司注销 第三条规定,重庆分公司注销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